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合同下载 > 知识产权
千纳美法律服务加盟
联系我们
电话:17792093898/18066595206
座机:029-88897860
邮箱:qiannamei@163.com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11号中晶科技广场B座

商标申请代理合同

时间:2023-07-25  来源:  作者:

点击下载商标申请代理合同

联系客户索要‘商标申请代理合同’下载密码

鉴于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(以下简称《合同法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(以下简称《商标法》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双方友好协商,甲方委托乙方到国家商标局(以下简称商标局)办理注册事宜达成以下意向。
 
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
1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此事务所需的资料,积极配合乙方工作;
2、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如有变动,应当及时通知乙方;
 3、甲方应保证诚实守信,所提供资料真实属实,并与原件一致,所申请商标非抄袭或模仿他人商标,未侵犯他人版权,肖像权,名称权,专利权等其它在先权益,否则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;
4、在此期间,甲方地址电话如有变更,应及时告知乙方,否则,乙方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无法联系到甲方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;
5、在代理工作过程中,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代理工作的法律意见,双方竭诚合作,共同努力,保持满意的工作效率。
 
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
1、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申请事务,乙方应当指定乙方之代理人进行代理,为甲方提供该商标申请的法律事务代理工作。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及商品以本合同为准,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;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交流。
2、乙方代理工作为∶指导甲方选择申请使用的商品,制作商标申请文件,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,提供与商标申请有关的法律咨询。乙方在申请递交后,负责商标局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。
3、乙方代理工作不包括商标局关于商标申请驳回之后的驳回复审程序,或者商标申请被提出异议之后的异议程序;
 4、乙方应遵循甲方的合理要求开展工作,并在甲方授予的代理权限内办理商标事宜;乙方承诺:自乙方收到甲方相关款项并明确申报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国家商标局,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。因停电,交通,地震,火灾、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。
 
第三条 申请联系人
第四条申请联系人
1、甲方指定____为商标申请联系人。甲方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、传真和电子邮件以本合间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。乙方与甲方关于商标申请涉及所有事项的交流、商标申请程序中任何文件的邮寄等均以上述条款为准。
2、乙方指定_________为商标申请的联系人。乙方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为、传真为和电子邮件也以本合同中通知项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。
【扫描下方二维码领取完整版】
 

点击下载商标申请代理合同

联系客户索要‘商标申请代理合同’下载密码

版权所有 © 2024 陕西千纳美法律科技有限公司 陕ICP备2001076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