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口行纪合同
时间:2023-07-25 来源: 作者:
鉴于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明确委托人和行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特此订立如下合同,以期共同遵守执行。
第一条 委托出口货物
1、名称:__________________
2、规格:__________________
3、型号:__________________
4、数量:__________________
5、质量:质量要求不明确的,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履行;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。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。
6、价格:__________________
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
1、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为乙方出口货物,并办理与货物出口有关的事宜(包括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、催开出口合同项下的信用证等)。
2、甲方在收到外商的承运货物的船舶动态后,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乙方。
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
1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及其他费用。
2、按照出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商检,并提供商检报告。
3、在出口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,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交给外商指定的承运人。 4、备齐货物出口所需的文件、许可证。
5、负责赔偿甲方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损失。
【扫描下方二维码领取完整版】